本報特約評論員徐立凡
公共衛生防疫不應向產業利益讓位,已是常識。政府有責任對養殖業進行補償,但這種補償不包括減少疫情曝光度。
廣東媒體最近發現,衛生部門在加緊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同時,開始低調處理給媒體的疫情信息:不再主動給媒體發送病例通報信息,通報里不再出現“活禽接觸史”等字樣。這種變化源自家禽業施加的壓力:廣東、廣西直至全國家禽行業協會紛紛向各級政府請求,停止H7N9的每例通報,避免對疫情超密度報道。是減少信息發布“解救”家禽業,還是最大限度公開情況、確保公共衛生安全,這并不難選。
10年前“非典”爆發時也經過類似的選擇。事實證明,突發公共衛生疫情公開越及時,越有利于危機治理。治理“非典”的過程,為后來啟動的政務信息公開機制化,提供了可信服的經驗。公共衛生防疫不應向產業利益讓位,已是常識。在政府職能越來越強調公共服務,而非經濟訴求的改革中,讓公共利益得到可靠的保障,被清晰地劃為了施政底線。
但在現實中,守住公共利益底線并非易事。家禽業請求停止每例通報,是因為去年4月至今的兩輪H7N9疫情使活禽銷售量價暴跌。家禽業主張自身利益并無過錯,問題在于,從信息發布到財政應對,沒有表現出足夠協調各方利益并使之相對平衡的能力。
家禽業協會、企業認為不應過度公布疫情,是因為衛計委去年將人感染H7N9禽流感降格為法定乙類傳染病,解除了此前針對甲類傳染病的防控措施。今年1月又公布了第三版防控方案,要求各地及時發布個案信息。在人感染H7N9禽流感尚無定論,公共風險無法真實評估之時,頻繁更改防控力度,既不利于廓清公眾對H7N9的認知,也不利于相關產業企業采取措施降低損失,反而容易導致公共利益與產業利益的某種博弈。
信息發布機制的穩定,是保證公共衛生防疫不被干擾的重要前提。當然,政府對公共衛生防疫的控制作出持續安排的同時,也要考慮產業利益。養殖業為公共衛生安全作出了巨大貢獻,政府有責任對養殖業進行補償,提供稅收等優惠。但這種補償不包括減少疫情曝光度。
面對潛在的公共危機,需要形成政府、公眾和企業的合力加以應對。沒有哪一方是其他方的利益對立面,在H7N9是否應每例通報的爭論背后,是確保公共利益當先不容動搖,是政府如何更好、更嫻熟地協調各方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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